正确学习方法是通过律考的关键
1999年10月,我终于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。回顾四年来的律考过程,我感慨颇多。
1996年6月,也是通过四年的学习,我通过了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全部课程,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。当年10月份,我便参加了律考,由于是第一次参加经验不多,准备也不充分,仅得213分,距分数线差距很大。
1997年、1998年我又连续两年参加律考,由于学习方法不当,又都以10分左右之差落第。
1999年,我又下决心参加律考。
前三次考试,我都是依靠自学考试的学习方法来准备律考,虽然我的法律知识基础扎实,但律考与自考终归是不同的,自考所依靠的是全面知识,是对法律理论及内容的全面考核,不仅包括法条的内容,还要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历史发展、法学理论知识等,其重点不在于法条内容和知识与实际的结合,只要理解了教材的内容就可以了。而律考则不同,它所侧重的是各现行法律的实体内容及其与实际情况的结合,不仅要熟读指定教材,还要对法条进行熟练记忆。因此,我根据律考特点调整了学习方法。
首先,随着教师的讲课,我把教材通读一遍,在老师讲课时,重点内容我都记录下来,以备复习时侧重。同时,我对照法条记忆教材内容,加深理解。9月中旬,培训结束后,我又用近一个月的时间把教材细致地复习一遍,尤其是重点部分,反复记忆。经过老师的培训和自己的复习,对于教材的内容有了较深刻的理解,基本全面掌握了教材内容。
第二方面是多做练习题。锻炼自己应考的能力,达到审题准确、答题正确的目的。
第三方面,侧重理解和记忆新颁法规及新修改法规内容。凡新颁修法规内容均为考试重点。